在常规情境之下,针对债权的转让行为,
担保权益原则上应当伴随此项债权的转让亦相应地进行流转转移。
这种做法乃是依照法定的“从属随核心”的准则,在此准则中,担保权系被定义为附属权利,其流转必将随着主债权的流转而发生变动。
然而,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我们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如果
担保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即约定了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担保权益却不能够随之流转,那么就必须按照该约定来执行;
其次,如果法律对此类事项另有明文规定,则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
举例来说,如果担保权益是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所设定的,那么它很可能并不会随着债权的流转而发生变化。
总而言之,当涉及到债权的流转时,我们往往会认为担保权益理应随之流转,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对相关的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