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犯著作权的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通常以
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为界定。
然而,倘若
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并且未经
著作权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擅自复制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形式的作品,累计复制品的数量达到了五百件/份以上,此类行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
立案追究的
犯罪行为。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定情形亦可作为立案的依据,如:故意规避或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所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
立案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