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之时,广大员工的薪资权益通常都存在着
追讨回来的可能性。
在正式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员工的薪酬权益则享有优先受偿权。
换句话说,在处理
破产财产时,需要首先偿还所
拖欠职工的薪资账款,然后再考虑其他各项
债务的支付事宜。
然而,决定
工资能否全额收回的关键因素在于破产企业剩余的资产规模。
假设剩余的破产财产足够支付所有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们便可以顺利地拿到自己应得的薪水;反之,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们可能无法得到全额的补偿,但是他们仍然有权按一定的比例参与到分配过程之中。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员工密切关注企业的破产进展情况,并及时向
破产管理机构申报自己的债权,以便尽可能地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