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租赁活动过程中,提前结束
租赁期限无疑是构成了
违反合同的行为。
关于押金的处置问题,往往要依照
租赁合同上的详细条文进行约定。
假如合同明确规定若
提前退租则押金不得退还的话,那么房东就有权利依法收据押金以
赔偿其所受损失。
然而,倘若房东实际遭受的损失低于押金的总额度,租户便可提出要求返还超过部分的押金。
若租赁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一般会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在此种情况下,房东不可擅自扣留所有押金,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来扣除相应的金额,剩余部分则应归还给租户。
总而言之,具体的押金
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损失状况来进行判断。
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条款,以避免产生类似的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