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接
报案起,至现场调查结束于第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成功抓获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相关驾驶人员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也须制作出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需要进行相关检验以及
鉴定程序的事例,则应当在相关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得以明确确认并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复杂或者面临诸多疑难问题,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事故
认定书的制作期限适当予以延长。
在此特别提示,事故认定书的最终出具时间可能因其特殊性质及实情调查状况而异。
若针对此事项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