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企业面临
破产清算之际,
员工工资理当得到优先的偿还待遇。
根据我国《
企业破产法》的相关条款要求,在清偿所有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
债务之后,首轮需要予以偿还的便是所有职工辛劳付出的血汗钱及福利待遇,包括
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以及其他必要的抚恤费用等。
同时,应当纳
入职工个人名下用来缴纳
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基金和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还有那些必须通过法律和政策明文规定支付给每一位职工的保障性补偿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此环节中,
破产管理机构将会细致周密地对所有员工的工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并作好详细记录。
如果有足够的
破产财产可以用来支付所有员工的工资,那么所有员工都能够顺利地拿到全额的工资收入;然而假如破产财产并不充足,那么将不得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在这一过程中,各位职工应该高度重视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随时准备向破产管理机构
递交自己的工资
债权申报材料,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