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约期满后若未能按照规定进行续约,则原有的租赁关系将自动转变为不定期租赁。
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出租方还是
承租方都具有单方面
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预留合理的准备及搬迁时期。
对出租方位照则而言,如决定终止合同,务必要给予承租方充足的时间去收拾和搬运租赁房屋内的各项物品。
作为承租方,亦应对租赁之物尽到妥善保管之责,按期足额缴纳租
税费用。
如果彼此还想维持租赁原状,那么应当及早签订书面新的
租赁协议,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押金支付方式以及维修责任等关键性条款,从而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此外,在不定期租赁期间,双方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原
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租赁物使用与维护等环节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