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其实际利益且富有争议性的
离婚诉讼过程中,若
当事人选择不出席法庭
听证或不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这种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可能会逐一显现出来。
首先,当被告无视法院
传票的要求,未出席法庭听证,法院极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裁决,在此情况下,被告就会丧失宝贵的当庭陈述与辩护的权利,这无疑会对其在
财产分配以及
子女抚养权等关键问题上的权益造成潜在威胁。
其次,如果被告未能出庭应诉,这一行为很可能被视为对
诉讼程序的消极应对,进而影响到法官对于案件事实的准确判断。
尤其是在原告已经提供了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存在其他严重问题时,法院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做出
离婚的判决。
再者,如果被告选择不出庭应诉,那么他将无法及时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主张,这无疑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所有面临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