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是否涉及到诈骗行为,并不能仅仅依据受骗人的人数进行确定。
问题的核心在于
借款人在进行贷款过程中,是否存在着
非法占有的意图,以及是否采用了
欺诈手段。
假如,借款人在刚开始借款之时就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偿还
债务,他们通过编造
虚假信息、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获取贷款,例如
伪造贷款用途、夸大自身的还款能力等等,而且在获得贷款之后,肆无忌惮地挥霍财产、隐藏行踪以逃避债务,那么无论他们向多少人借款,都有可能被视为是诈骗行为。
然而,如果借款人确实拥有合法的贷款用途和还款意愿,只是因为客观因素而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这并不属于诈骗行为,而是一般的民事
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