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法院干预而直接由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纠纷并达成协议之后,原告需根据需要向所在地区的法庭提交一份详细明确的“
撤诉申请书”。
这份申请理当包含所有撤诉的具体缘由以及先前所形成的双方共同遵守的调解协议等详细资料。
依据程序,该法庭将对原告发来的“撤诉申请书”进行认真审阅及评估,一旦确认撤诉行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通常会做出裁决批准原告的撤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并没有经过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司法确认程序”,但是它仍然具备了一份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和效力。
因此,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那么另一方都有权依据该协议向我国法院提
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撤诉请求必须在法庭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妥为提出,否则一旦法庭已经做出正式的
判决书,撤诉申请便不能再被受理或者得到许可。
同时,撤诉申请也必须是原告本人真实的意愿表达,确保其中无任何受到强迫或其他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