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关于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雇所引发的补偿问题,其关注点主要集中于具体情境的考虑。
当雇主以毫无合法依据的理由来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这便构成了对该
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行为。
针对此种情况,法律规定的相应
赔偿金额为: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遭受解雇的员工支付
赔偿金。
而所谓的经济补偿,则是根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所积累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并非普通理解上的薪资水平,而是被看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然而,如果劳动者因自身存在法定过错情节而导致被解雇,那么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则无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