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关于
借条所涉及的
诉讼时效问题,通常情况下规定为三年。
若借条中明文标有具体的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自该还款日期起满三年为之;而若未曾明确约定还款日期,那么
债权人便享有随时向
债务人追讨债务之权利,然而在此之前,应当给予债务人适当的准备期限。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则将以债权人提出债务人还本付息请求的宽限期满之日开始算起,同样是三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倘若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自己的权利,例如通过发函
催收、提
起诉讼等方式,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从中止以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因此,唯有尽早、适时地依法行使个人权利,方能更为有效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