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实施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具体时间应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方式,则需自每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重新计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履行期间,那么便需要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时效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中断或中止的现象。
例如,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无法预见和避免的障碍导致
当事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的,时效将被中止。
此外,如果您向对方提出了权利主张,时效也将会因此而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时起,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内尽快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