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案件经提
起诉讼之后的开庭通知的具体时间,实际上并没有确定的规范,而是由受理案件的法院依据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程序安排的紧迫性自行决定。
一般来说,如果是采用了
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有可能在
立案后的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段内向
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然而对于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程序相对较为繁杂,开庭通知的时间可能需要延长至两到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正式通知。
在此过程中,法院需要完成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
传票等法律档的工作,同时也需要给予被告充分的答辩和
举证期限等法定程序。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案件过于复杂、需要追加新的当事人或者进行相关鉴定等事项时,
开庭时间则可能会相应地被推迟。
总的来说,关于具体的开庭通知时间,您可以通过法院所发放的传票或者拨打全国统一的司法服务热线 12368 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