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送达后方,除非
受害人或
肇事方明确表示反对并提交书面抗议,否则其
法律效力即刻产生且无需
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尽管如此,当事人不愿在鉴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仍应予以尊重,并在鉴定书中详细记录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事实,然后将该鉴定书正式交付给相关当事人。
若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必须具备充足的
证据支持以及合理的理由阐述,否则将难以撼动原有鉴定结论。
此外,即便当事人提出了复核申请,也不会影响到原鉴定书在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当事人不愿意在鉴定书上签字,并不能阻碍鉴定书的法律效力,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