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惯例,若双方
当事人在委托
代理协议中并未作出明文规定,那么即使原告撤销
诉讼请求,被告方已然付出之
律师费用仍然应根据先前协商确定的固有合同细则来予以全面履行。
这是由于作为被告方的律师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专业知识,用于案件的筹备、深入研究、策略规划等多个环节。
然而,倘若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因原告撤销诉讼请求等特定情形可相应地减少或豁免律师费用,则应严格遵循该项约定。
总而言之,关于是否应当支付律师费用以及具体金额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双方在事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所包含的具体条款与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