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对涉及到
家庭暴力情节的
离婚案件进行
财产分割审判时,法院常常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相关事宜。
也就是说,实施家庭
暴力行为的那一方被认定为过错方身份后,他们在与配偶分配共同拥有的财产时,很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和减少所能获得的份额。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必须尽可能地搜集和保存有关家庭暴力行为的
证据,例如
报警记录、伤势鉴定报告以及见证者的证词等等。
这些证据将能够有力地证实家庭暴力事件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其次,如果
当事人之间能够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自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以解决
纠纷。
然而,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到
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
子女抚养等多重因素,并且会更倾向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家庭暴力行为给受害方带来了
人身伤害,因此受害方有权在
离婚诉讼期间提出
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
这部分
赔偿金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