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
鉴定费用以及
诉讼费用的承担遵循以下
基本原则:首先,关于诉讼费用,一般而言是由
败诉方负责承担;然而,双方
当事人亦可在签订的相关合同或者达成的协议之中预先对此予以明确约定。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人
民法院将根据特定案件所涉及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双方当事人如何分配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比例。
至于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鉴定行为是经由人民法院批准并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时,往往由具有
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最后再由实际的败诉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但是,当鉴定结果显示双方均存在过错且彼此之间的责任无法完全分开时,便可能需要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担鉴定费用。
总之,对于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必须结合各案的实际情况,包括案件本身的特性、各方当事人的诉求、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决等多方面因素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