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关于
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讼费用,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在提
起诉讼之时,原告必须预先支付
诉讼费用。
根据我国《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涵盖了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若经过审理后,原告获得
胜诉,那么法院将会判处被告负担所有诉讼费用,并且在此前提下,已经由原告预先缴纳的诉讼费用将由法院退还给原告。
但是,倘若双方在签订
借贷合同时就诉讼费用的承担做出特定约定,并且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
法规,那么便极有可能按照此种约定来明确诉讼费用的负担者。
综合来看,尽管通常情况下败诉方为承担诉讼费用的一方,然而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下仍有可能存在其他约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