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诉讼的审理情况,待向被告人发出通知后,必然会涉及到开庭日期的选择。
然而,事实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标准来确定这一日期。
通常来讲,法院在收到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文件(即
起诉书)后,会在 15 天内将相关文书的副本发送给被告方,而被告方拥有 15 天的时间来准备辩护意见及提交书面材料反驳原告
诉讼请求。
然而,实际从
立案之日起至正式排定开庭日期,这段时间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法院工作负担的轻重,个案的性质以及其本身复杂性等等因素都会对开庭日期产生制约。
通常可以推算出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 1 - 3 个月左右,但是,如果碰到案件本身比较复杂或者涉及的
证据众多等情形时,开庭的时间甚至可能需要更长的准备阶段和安排。
在这期间,
当事人双方均可以继续收集有利于自己
胜诉的证据,以便于在开庭当日能够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
因此,我们建议各位密切关注法院方面发布的有关通知,耐心等候开庭日期的确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