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诉讼案件时,庭前调解环节往往由原告方参与为宜。
庭前调解作为摆平
离婚纷争的关键环节之一,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如有助理化矛盾,促成双方和解等。
然而,如果原告者未提出正当理由而未出席,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
法院可能会将此视为原告方无意愿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甚至对原告方的立场和诚意产生怀疑。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原告方由于
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出席,应提前向法院作出解释并提供相应
证据,请求推迟进行调解。
总而言之,我们强烈建议原告方尽可能地参与庭前调解,积极阐述自身的诉求与意愿,以便推动争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