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您试图依法向欠债之人提
起诉讼的过程中,无法与其取得直接联络,请勿过度忧虑。
在法院正式接受和处理此类案件之后,他们将会采取公开宣告
传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文书传达至被告手中。
此种
公告期通常设定为六十个自然日,届满之日即被视为已完成送达程序。
在此期间内,您有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出诸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等关键性
证据,以便于证明
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即便被告未能出席庭审现场,法院亦可依据您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作出无须
当事人在场的缺席审判结果。
若最终判决对您较为有利,而
债务人仍然没有履行清偿
债务的职责,那么您完全可以向上诉方提出
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将会通过调查对方财务状况的各种线索,比如银行存款账号、房地产所有权、
机动车辆登记信息等等,采取适当的执行手段,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