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债务无法偿还的问题,
民事诉讼通常将案件委托给被告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然而,假如被告在常驻
户籍地之外拥有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并且该场所已经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这个场所也被视为其“
经常居住地”,并交由此处所属的人民法院
管辖。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住所地”被定义为公民的
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公民离开常规户籍所在地后,实际居住长达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若是公民在此期间因必须的医疗治疗而离家住院,此种情况不属于这一范畴。
除上述规则外,若
借款合同时专门对管辖法院进行了明确约定,而且这些约定并未违反相关的法律
法规,那么就应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向相应的法院提
起诉讼。
另一方面,如果您能够提供确凿
证据证实
借贷合同的履行地位于您所在的地区,那么您同样有权在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
诉讼。
总而言之,选择最适合您的起诉地点,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