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
诉讼费用的承担责任问题,通常遵循如下
基本原则:首先,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用均需
上诉人预先支付负担。
若在上诉过程中,法庭裁决维持原判,则上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皆须由提出上诉之人自行承担;反之,如该案审理结果发生改变,那么此类涉案诉讼费用的分配将依据具体案件事实情况而定。
针对某些需要
发回重审的案件,先前上诉人已预交的相关
上诉费用应及时予以退还。
至于重审案件的受理费用应由审判结束后
败诉方承担。
然而,倘若双方对此类费用均负有责任,那么应分别按比例分摊。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譬如
当事人由于不可避免或不可抵抗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亦或是具有其他正当且合法的缘故而延误期限的,可在障碍得以排除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若经法院批准,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也将相应地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责任最终将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做出明确判断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