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提起
离婚诉讼之际,大部分情况下,法律规定另一半有出席
诉讼的义务。
因为离婚诉讼案涉及到极其敏感的身份问题,从法理角度出发,双方
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以确保法庭能够准确调查并看清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真正破裂这一关键事实。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被告接到
传票后,没有任何合理的原因而拒绝出庭,或者在未得到法庭允许的情况下擅
自离庭,那么法庭就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当然,尽管如此,法院在给予判决前依然会重新审视所有相关事宜,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各项
诉讼权益以及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的说来,针对离婚诉讼,一般的规则是另一方应该在场,但是若其无法到场,也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后,法庭才可以准许进行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