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处于妊娠期、分娩期以及哺乳期间时,如遭雇主解雇,则该行为无疑构成了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
违法行为。
在此情况下,孕妇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搜集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关键性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薪资收据,以及工作证件等等。
接下来,孕妇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请求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其在“三期”(即妊娠期、分娩期和哺乳期间)工作期间所获得的
工资报酬,以及因上述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应
赔偿金。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对这一要求予以否决,那么孕妇便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启动
劳动仲裁程序。
在
仲裁过程中,孕妇需要明确指出用人单位的
违法解除行为,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为自己争取到“三期”内的工资待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孕期工资、
产假工资以及哺乳期工资等各项权益。
此外,孕妇还可以进一步主张,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损失,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
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