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生成时间,这通常是根据事故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对于一般的轻微事故来说,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队应在现场调查工作结束之后的第十天内,制作并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给相关各方。
针对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员之后,同样也需在十天之内完成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假如该事故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或者鉴定,那么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的确立之后,五天之内就要产生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此过程中,如若案件情况非常复杂,超出了交警部门自身的处理能力范围,则可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长
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但是最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十天。
总的来说,每一个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时间都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