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逃逸”是指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特定的
当事人明确知晓其自身已经涉及到此次
交通事故,却出于逃避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追究而故意选择逃离事故发生地的不当行为。
想要成功认定某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通常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首先,作为当事人的此种行为所反映出的应当是其内心深处存在着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意为之的心态;
其次,须得是客观事实已经反映出来的该名当事人确实实实在在地采取了逃离事故发生现场的现实行为。
例如,故意没有拨打求援电话或救护车,没有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也没有任何方式留下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以及个人基本资料等等。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一部分非常特殊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即如果这名当事人为了能够尽快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接受救治而不得已暂时离开事故现场,并且在获取有效治疗后又立即返回并积极处理后续事宜的话,这种情形一般不会被认为是构成肇事逃逸的行为。
总而言之,对于某一起交通事故究竟是否构成肇事逃逸,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然后再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