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决定将
诉讼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这种规则并不是绝对的,还存在着
胜诉方按比例分担诉讼费用或者双方共同承担的情况。
至于
律师费用的负担问题,则相对复杂得多。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针对版权、
商标权等方面的
知识产权争议,以及
债权人行使
撤销权等特定类型的案件,如果
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那么败诉方就可能需要支付律师费用。
然而,对于绝大部分的普通民事案件来说,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律师费用往往会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掏腰包来承担。
因此,当我们面临
诉讼问题时,如何确定费用的负担主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而不能简单地认为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