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已全部偿清的情况下,原则上原有的
借贷合同应该被退还或彻底销毁。
设立借贷合同的初衷便是为了证明借贷双方所形成的
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法律层面来看,债务的完全偿还便意味着这笔债务的最终解除。
假如我们无法将原有的借贷合同回收,那么就可能会存在
债权人利用这份借贷合同来对我们进行二次追索的潜在威胁。
为了规避此类争端的发生,我们强烈建议在偿还借款时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等具有较高可信度的方式,并且在转账说明中务必注明“偿还借款”字样。
若是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我们也需要向债权人索要收据,以此来确认对方已经实际收到我们的还款,从而使
借贷关系得以正式终止。
倘若债权人拒绝返还借贷合同,我们必须妥善保存所有与还款有关的
证据,例如收据、转账记录以及
证人证言等等,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