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意义上来看,朋友之间的借款活动常常隶属于
民间借贷范畴。
这里所说的民间借贷是泛指自然人、
法人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及其彼此间所实施的金融融资行为。
然而,在断定一项经济交易究竟是否属于民间借贷之时,我们不能仅仅从其
当事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出发,更应全面而深入地考虑到各种复杂多变的借款形式与具体目的等诸多因素。
若两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源自于真诚的意志表达,且具备明确的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可能存在的利息约定等要素,同时,借款资金也已实际交付给
借款人,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便可被视为一种典型的民间借贷行为。
然而,倘若借款过程中出现了诸如
欺诈、
胁迫等
违法违规现象,或者实际上这笔借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借款,而是涉及到其他
法律关系(例如投资、赠与等),那么这样的借款行为很可能无法被认定为民间借贷。
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我们强烈建议双方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