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涉及到欠款未归还事宜的
诉讼,通常会由被告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受理。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
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那么将由经常居住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拥有
管辖权。
关于“住所”及“经常居住地”这两个概念,前者意味着公民的
户籍所在地;后者则指
当事人离开其惯常居住地并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但需排除当事人因病住院或接受治疗的场所。
若是涉及到
合同纠纷,例如
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
管辖法院,那么便应依照该约定的法院提
起诉讼。
倘若并无相关约定,亦可选择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即原告所在地的法院。
总的来说,您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起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