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普遍规则是
律师费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双方签订了明确规定或法律法条对此有所约束时,可以将这笔费用转嫁到
败诉方身上。
例如,当涉及到
知识产权侵犯以及非正当竞争这类案件时,如果原告一方的律师费支出被判定为合理且必需的,那么
司法部门或许会做出裁决,要求败诉方承担这部分费用。
此外,在一些
合同争议的事例中,倘若合同之中明确约定了违约方需要承担守约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就包括律师费的话,那么在原告获得
胜诉的情况下,他们同样有权主张由败诉方支付这笔费用。
总而言之,是否能够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需要根据具体的
案件类型、相关的约定条款以及所提供的
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