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书面
欠条且已经时隔四年之后,依然能不能
提出诉讼请求,这需要深入地进行具体分析才有定论。
通常来说,关于民事权益的追索
诉讼时效为三年,然而,在实践中也难免存在特别情况。
倘若您在此期间内有积极采取行动,如通过聊天软件或电话录音等方式向对方明确表达过追索欠款的意愿,或者对方曾经做出过还款承诺,那么诉讼时效很可能会被视为已被中止,并将从新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除此之外,若对方并未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那么法院就不会主动对时效问题进行审查,这样的话,您仍然有机会赢得
诉讼。
然而,总的来说,
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时效是否被中止等因素都将成为决定性的关键因素。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证据,以便提高
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