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决定不予
批捕并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时,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12个月。
在这段时间内,负责侦办此案的
侦查机关将继续进行深入调查工作。
若当前阶段案件的事实脉络清晰且
证据材料充足,侦查工作终了后将会把相关材料移交给检察院作进一步审查,
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定为一个月;对于重要且复杂的案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至15天。
若遇到检察院审查过程中因证据不充分而发生撤销案件的情况,可能会出现要求侦查机关重新补充调查的情况,此时的补充调查原则上只允许两次,各次调查的最长时效均不超出一个月。
然而,最终的结案时间往往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的状况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在取保候审期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侦查工作尚未完成,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