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借款未能按时偿还所引发的
纠纷,其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被设定为期长达三年之久。
这三年时间的起始点通常是自
债权人获悉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且清楚知道
债务承担者对应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双方曾就还款期限进行明确约定,那么相关诉讼时效将从该约定的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旦在这长达三年的时效内,债权人主动以各种方式向
债务人催讨过欠款,如发出
催收邮件、启动
司法程序、提交
仲裁申请等等;或者债务人出于自愿,表达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时限。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并不偏袒那些对自己的权利视而不见,坐享其成的人。
因此,当债权到期之际,债权人务必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