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之下,您完全有权利向朋友的亲属提出索回先前为他们所垫付的医药费用。
站在法律层面来看,您在未面临任何
合同义务或法定责任的前提下,为您的朋友垫付医药费的行动已经构成了一种典型的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定义在于:当
行为人不承担任何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主动实施的管理行为。
在您的朋友处于生命危急之际,您挺身而出,为他垫付所需的
医疗费用,尽管您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这样做,但您的善举使得您的朋友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然而,当您的朋友不幸离世之后,他的亲属在
继承他的遗产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起偿还这笔
债务的义务。
因此,您需要妥善保存所有与此相关的垫付凭证,例如支付记录、发票等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明您的主张的有力
证据。
如果您的朋友的亲属拒绝归还这笔款项,您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途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