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信
网络诈骗犯罪中,所涉及到的“知情”,通常涵盖如下情况:
首先,
行为人应当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
其次,即便收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提示或
警告之后,依然选择继续为其提供帮助;第三,如果交易过程中的定价策略或者交易方式存在显著异常现象;第四,提供了专门为了
违法犯罪活动而设计、构建的应用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方面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最后,行为人频繁地采取隐匿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手段,或者使用
虚假身份以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
值得强调的是,“知情”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确切了解具体的
犯罪行为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只需要对整体情况有一个概括性的认识即可。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知情”的判定,将会结合各类客观
证据以及行为人的认知能力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