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有关
人身伤害索偿之诉请求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三个年度。
该诉讼时效应该自相关权利人明确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其对应
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伤情发生时未能及时察觉,待后期确诊并能够证明其系由
侵权行为所引发的,那么诉讼时效便应从伤情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涉及到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的问题,诉讼时效将自受害者年满十八岁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法定原因而被中断或中止。
在中断之后,
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进行计算;至于中止,则是指在中止事由得以消除之后,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仍将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