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如男方接到
传票后,因无合理之原因而未出席法庭,则法院可依法对此作出
缺席判决。
然而,通常情况下,
离婚案件的
当事人必须亲自参与
诉讼活动。
若是男方未能出席庭审,并且无法向法院表达其对于婚姻关系的真实态度,那么法院在判断夫妻情感是否已经破裂时往往会面临困难。
然而,倘若男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庭审,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身处于外国境内等等,同时向法院
递交了书面意见的话,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双方所提出的
证据及表述来做出综合性的判定。
总而言之,男方不出席庭审并不必然导致案件审判及裁决受到影响,但是这却可能会对男方本身所主张的权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