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缺乏
欠条之实,
司法诉讼却并非绝无可能。
然而,必须有其他的
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的实际存在,例如银行汇款记录、即时通讯交谈记录、电话录音以及见
证人证言等等。
倘若仅仅持有银行转账单据而无他有效证据协助,则可能难以足以完美地证实欠款事实的确凿性,因此,必须将其与其他证据相互映衬,以加强证据力道。
在正式提
起诉讼之前,
当事人应当尽可能搜集并积累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资料。
在正式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关证据的同时,务必详尽完备地做好准备工作。
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将会依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和陈述展开全面的审理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
诉讼具有时效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为三年,因此,当事人必须在时效期限内及时主张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