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强制拆除之后申请
赔偿时,主要参考的法律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所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
违法拆除的建筑物及其内部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
其次,由于强制拆除行为而引发的临时性安置补偿费用;再者,由于强制拆除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等等。
关于建筑物的价值评估,一般的做法是参考征收物业告示发布当日该地区同种类房产的市场平均价格。
至于房屋中的部分家具和设备的损失,则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状况进行适当的裁量并加以计算。
对于房屋临时安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通常依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安置补偿标准来确定。
至于因强制拆除行为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则要结合房屋最初被征收前的盈利能力和可能暂停的经营期等多种情况综合考虑。
此外,被
拆迁当事人为配合强制拆除工作而产生的其他直接损失(例如搬迁物流、房屋临时
租赁费用等)也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
总的来说,对于赔偿方案的制定,应该以充分保护被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主旨,力求让其能够在损失不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恢复到强制拆除事件发生之前的实际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