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辆汽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下,责任的确定往往需要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一般的来说,如果是排名第一的车辆在合法可控的速度范围内行驶而被其后的车辆
追尾,那么多半会认为后者应该对这次事故负有全责。
然而,如果先前的车辆由于紧急制动或者违规停靠等不当操作引发了后方车辆的追尾现象,那么前者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中间的车辆来说,它如果遭到了前后方车辆的碰撞,就需要进一步细致地分析其当时的行驶状况。
假使中间的车辆在正常的道路上行驶时,受到前方和后方车辆的撞击,那么根据交通
法规的规定以及现场情形的考量,我们可以判断出前方和后方车辆应为
主要责任方。
不过,如果中间的车辆存在诸如违规变更车道等
违规行为,进而扰乱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并导致了追尾事件的发生,那么它同样无法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这起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必须以交警部门在全面调查现场情况、鉴定事故车辆的损毁程度、审读监控录像等一系列
证据之后所作出的综合裁断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