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签署
劳动合同所导致的
赔偿问题,通常情况下会牵涉到
双倍工资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明文规定,倘若雇主从使用
劳动者之日起已经经历了一个月以上但是不足一年时间仍未能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他们应该按照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
工资的标准履行。
在此基础上,若该种情形在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达到两年时仍然持续,则最高可要求追索至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悬殊金额。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此类索赔存在时效性方面的限制,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
诉讼的法定时效期间被规定为一年。
同时,您必须能够出示相关
证据以证实
劳动关系确实存在,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考勤数据等。
具体的
赔偿金数额还需要结合您实际的工资水准等因素来进行精细计算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