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能
签订劳动合同的
农民工追索薪资问题,他们可以考虑运用以下几种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应当尽可能地搜集所有能够有效证明
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
证据,例如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同事或工友的
证人证言以及
工资发放记录等等。
其次,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该部门介入并展开调查处理。
如果投诉未能得到预期的效果,那么他们可以进一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期获得用人单位支付
拖欠的工资以及
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导致的
双倍工资赔偿。
在整个仲裁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明确阐述事实情况和相关理由,同时必须提供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倘若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然持有异议,他们还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行经过
仲裁程序,然后才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农民工们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