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
工伤认定文书下达之后,伤势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便可着手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事宜。
然而,具体的鉴定时间还需依据受伤者的康复进度而进行调整。
一般而言,在
停工留薪期结束之时进行鉴定是最为恰当的时机,因为这一时期内伤者的医疗状况能够为准确评估劳动能力损害程度提供有力支持。
然而,对于那些伤势较为复杂或严重的事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康复观察。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获得工伤认定结果后,尽快与雇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全面明确相关流程以及各个时间段的关键节点。
严格地讲,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收到
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向所在区域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在此项要求
逾期未达标的情况下,
工伤患者本人或者其
近亲属及工会等组织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一年间,依法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提起相应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