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计算,于十日之内制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针对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当必须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员之后,方能于同样的十日内制作出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至于对于那些涉及到检验与鉴定事项的案件,则需在相关的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明确无误地确定日期起的第5个工作日之前,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例如事故成因难以查证清晰,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地予以延长。
总而言之,我们会尽全力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以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