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雇员工时对其累积服务年数的
赔偿事宜,主要依据中国大陆地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例来执行。
其中,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根据每位员工在企业内累计工作的年份,以每满一年就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平均
工资的方式予以补偿。
若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且不足一整年,则将这部分时间视为整整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不足半年的员工程序,则仅需支付其半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期间的平均收入水平。
若用人单位因不当行为而解雇员工,那么他们必须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数额向员工支付
赔偿金。
然而,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节,导致其被解雇,那么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评估应获得的
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