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拒绝
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注意以下关键要点:首要任务便是明确核实该名员工是否清楚、真诚地表达出了不愿意
续签的意愿。
在经过明确拒绝后,若用人单位能够确凿地保留此类
证据,例如书面声明或者往来电子信件等,在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其实就意味着
劳动关系已经结束,这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
然而,尽管如此,考虑到法律规定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依然有义务在此类情形下,与员工一同积极推进工作进行中的交付和结算等相关事项。
并且,用人单位还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该员工
终止劳动合同,并发附送相关的证明文书。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只有当用人单位决定保持或提升原先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订新的劳动合同时,而员工仍然坚决拒绝续签,那么用人单位才可以免于承担
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