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件当中,
律师依法享有提
起诉讼的权利,然而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并不能完全代为
诉讼。
原因在于离婚诉讼关乎人身关系的处理,因此在
开庭审理期间,各方
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法庭,以阐述其婚姻生活事实以及
离婚意愿等核心事项。
尽管如此,在诉讼之前的准备环节,例如
搜集证据、编写
起诉状等工作,律师仍然有能力全面负责。
在整个
诉讼流程中,律师亦能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
法律咨询与策略安排。
然而,对于是否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对
共同财产分配的具体期望等极为关键的问题,当事人仍然需要自行表达并最终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律师在离婚诉讼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并且相当重要,此外,当事人仍然需要适当地积极参与其中。